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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万元新车店内被撞商家不管不问

来源: 合肥在线 作者: 2017-04-14 14: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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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晚报讯56万元购买的新车尚需装潢停在4S店内,却被前来维修的车辆碰撞,4S店以车辆所有权已归消费者为由不管不问。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工商局12315维权中心获悉,今年一季度,汽车及零配件依然是“头号”投诉对象。

  3月9日上午,张先生投诉称,他在合肥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订购了一辆国外名牌汽车,裸车价格48.5万元,总计费用56万元左右。购车合同约定2017年2月20日提车, 2月21日该公司通知消费者提车并为其办理按揭手续,由于该车尚需装潢故仍停放在店内;2月22日下午该公司4S店联系消费者称其购买的汽车被前来4S店维修的车辆碰撞,车辆所有权已归属消费者,故要求其自行与肇事者协商处理,4S店不予负责。对此,消费者不认可,要求该公司更换一辆新车或退款,商家拒绝。

  合肥工商12315维权中心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财产安全要求。虽然消费者已经完成购买行为,但4S店在给车辆进行装潢服务过程中未保障其车辆安全,故4S店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经调查协调,该店联系肇事方,最终消费者获得5000元车辆修理费用及20000元的补偿。

  今年一季度,合肥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商品类消费投诉咨询约6460件,商品类投诉咨询排名前三位的分别为:交通工具、通讯产品和服装、鞋帽。在交通工具投诉中排名前三的类别为: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电动车、助力车;自行车及其零部件。通讯产品投诉咨询中排名前两名分别为:移动电话及配件;其他通讯类产品。服装、鞋帽类投诉咨询中排名前三名分别为:衣服、鞋子、裤子。

关键词:合肥晚报,合肥市,工商局,所有权

责任编辑:何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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