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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洋品牌在华不规矩 反垄断走出国际范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2014-08-11 13: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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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逾两年半的调查,以发改委为首的“反垄断联合执法部门”开始在汽车领域敲山震虎。据报道,奔驰正被调查取证,奥迪、克莱斯勒已被查明存在垄断行为、并将于近期受到相应处罚。此外,发改委已完成对日本12家企业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价格垄断案的调查并将依法处罚。

  这场始于2011年底的汽车业反垄断行动,正在步步推进。调查并不局限于整车的限价限区域销售,更进一步指向售后市场上的零配件和维修服务,欲全面消除国内汽车行业横向限制、纵向限制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而长期受到“国内外价差过高、零整比高企”指责的豪车品牌,首当其冲成为风暴突破口。 —编者

打击洋品牌在华不规矩 反垄断走出国际范
打击洋品牌在华不规矩 反垄断走出国际范

  8月以来,在华外企的新闻不少。8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专案组对微软高层进行反垄断调查询问;同日,上海食药监和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上海福喜的投资方;日前,国家发改委证实克莱斯勒和奥迪存在垄断将被罚……无论是畸高的零配件价格,还是从掉在地上又扔回生产线的肉,这一系列事件暴露出一些在华外企种种不合规的行径。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洋品牌违规?中国市场的游戏规则应如何重塑?

  起底外企在华

  三种“不规矩”

  在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王志乐看来,无论是此前曝出的“福喜事件”,还是葛兰素史克在华涉嫌商业贿赂的丑闻,抑或微软涉嫌垄断,这些都是一些在华外企不合规经营的表现。

  梳理近期市场上的信息,当前一些在华外企的不合规行为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种是生产操作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以上海福喜为例,公司规定掉落地上的食品应投入不可用食盒,但生产线上的工人却将掉落地上的肉直接扔回生产线。

  第二种是企业的商业腐败行为。事实上,葛兰素史克只是跨国公司在华涉贿的“冰山一角”。近年来,辉瑞制药、摩根士丹利、朗讯、西门子、沃尔玛等知名跨国公司都曾在华涉嫌商业贿赂,被国外监管部门开出天价罚单。

  第三种是企业在营销过程中的垄断行为。一些外资企业往往凭借其资金、技术、渠道、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优势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并利用这种支配地位从事反竞争行为。如收取歧视性高价、搭售、拒绝交易、联合抵制等。

  2013年以来,韩国三星、LG、美国IDC、微软、高通、奔驰、奥迪等众多公司已接受了反垄断调查。

  “双重标准”骄纵成性

  在对外开放初期,各地为了吸引外企投资提供了大量土地、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加上监管的法律不健全,养出了跨国集团“双重标准”的毛病。正如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所言:“这一次中国政府部门针对微软在华业务进行垄断调查看起来是孤立案件,但背景却是一些跨国公司养成了看人下菜的毛病。”

  比如汽车领域,北京奔驰“C级W204”车型,零整比系数高达1273%,意味着在中国更换这辆车所有配件的花费可购买12辆新车;华晨宝马“3系E90LCI”车型,系数高达661%;雷克萨斯、大众、奥迪等被调查车型“零整比”系数也超过400%。

  又如微软,早在2013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就收到了企业举报微软公司存在对其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相关信息没有完全公开造成的兼容性、搭售、文件验证等问题。

  再如高通,2014年2月,国家发改委首次证实,正在对高通公司开展价格垄断调查。业界也传出了发改委确认高通在中国涉嫌滥用无线通讯垄断地位的事实。

  反垄断是市场必然

  “欧美的反垄断在力度和数量上比中国都要多。”白明表示,反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中国2008年实施《反垄断法》,用法律对市场主体进行规范,那些涉嫌垄断的企业在欧美都规规矩矩地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在中国反而不适应了,需要通过监管使他们回归到像在投资母国一样规范。

  实际上,在欧美、日本成熟的汽车市场,反垄断调查也一直持续。去年9月,美国司法部公布了在美汽车企业的反垄断调查结果,9家日本企业和两名高管承认价格操纵指控,并同意支付总计超过7.40亿美元的罚款。这次被称为美国反垄断部门有史以来组织进行的最大规模的调查涉及日立系统公司、三菱电子公司、三叶电机、捷太格特等。今年2月,美国司法部又宣布,日本普利司通公司已同意认罪并将支付4.25亿美元刑事罚款,为其合谋操纵某些汽车零部件的价格承担责任。

  至于微软,则是欧盟反垄断处罚的常客。早在2000年欧盟委员会就对微软将Media Player与其操作系统绑定进行调查。去年3月,欧盟委员会宣布,因微软违反向欧洲消费者提供网页浏览器选择的承诺,该公司被罚款5.61亿欧元。

  防止垄断企业反弹

  对于此次车企领域的反垄断调查,各家公司陆续用降价的方式进行了回应。捷豹路虎中国宣布对旗下3款车型的厂商指导价平均下调20万元,一汽大众奥迪主动下调国产车型的原装备件价格,奔驰针对其维修配件价格进行了调整,宣布从9月份开始,下调旗下车型部分维修配件的价格,平均降价幅度达15%。

  8月5日,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表示,即日起对包含大灯、外后视镜、起动机等在内的145种高价值高保修率零配件的价格下调20%。

  但这些降价并不能终结垄断车企被处罚的命运,按照反垄断法,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处罚是否有针对性以及处罚额度是否有力关系到垄断惩治的效果,并且发现一家要立即处置一家。”谈到防止垄断企业反弹时,白明表示,垄断企业感觉到处罚的疼了,违法成本高了,就会形成约束。

  反垄断与国际接轨

  才能走得更远

打击洋品牌在华不规矩 反垄断走出国际范

  中国政府近期对奥迪、克莱斯勒、奔驰、微软、高通等多家跨国企业发起密集反垄断调查,释放出三大强烈信号—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执法工作常态化和行政执法、司法诉讼双管齐下。这表明,在反垄断问题上,中国虽然起步较晚,但正在逐步并迅速地与国际接轨。

  中国《反垄断法》从2008年8月1日生效,还是一种较新的法律制度。而美国最早的反垄断立法可追溯至1890年。中国政府近期发起的反垄断调查涉及食品、药品、电信、互联网、汽车等行业,均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不论外企,还是国企,都不允许跨越垄断红线、损害消费者权益,这正是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国际通行做法。

  作为高度成熟的市场经济体,欧美国家早已建立常态化的反垄断执法工作机制。据统计,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去年一年共发起了92项反垄断调查。

  对中国来说,反垄断常态化不仅有助于巩固反垄断执法效果,更是适应全球经济贸易格局变化的必然要求。

  国际经验还表明,加强与国家间反垄断执法机构的信息沟通与合作,可以更好地搜集证据和提高反垄断执法效率。

  目前,中国已经与美国、欧盟、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合作备忘录,与相关机构开展反垄断交流合作。不难看出,在近期反垄断调查中,被中国政府最近列为反垄断调查对象的不少企业在其他国家也遭遇过反垄断调查。例如,微软曾在美国和欧洲面临垄断指控并为此支付了巨额罚金;高通公司在欧洲和韩国也接受过监管机构的反垄断审查。

  据媒体报道,在美国,目前有34名汽车零部件企业高管和27家零部件制造商已认罪垄断,处罚金额超23亿美元,涉事企业也包括多家日本企业。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

  对外企反垄断调查不存在“排外”

  据新华社北京8月9日电(记者王希)就中国有关部门近日对微软、高通、奔驰等企业进行的反垄断调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9日说,在中国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若触犯法律都将受到制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沈丹阳说,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开展调查是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内容。查处垄断行为也是国际通行做法。中国反垄断法实施六年来,接受反垄断调查的企业既有本国企业,也有外国企业。在反垄断法面前,所有企业一律平等,不存在“排外”情况。

  针对福喜公司供应过期食品原料被查处一事,沈丹阳表示,商务部对此高度关注,立即了解事件进展情况,并约谈部分餐饮企业,督促涉事企业立即停止销售涉事产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督导检查。

  他说,依法强化企业合规经营是为了建立健全公平、透明、规范的市场秩序,不断完善投资环境。食品安全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任何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都将受到法律惩处。

  沈丹阳强调,中国政府始终致力于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的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内外一致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市场主体,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继续欢迎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

  述评

  面对中国反垄断新常态海外应有好心态

  对于中国反垄断部门开展的这一系列正常执法行为,有海外媒体却认为,外资身份是此类企业屡屡“中招”的直接原因,还有个别媒体甚至称这是“中国利用反垄断法对外资企业施压”。

  这样的看法实在偏颇。近两年,在中国反垄断部门的调查中,央企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因涉嫌互联网接入垄断成为被调查对象;名酒茅台、五粮液去年因价格垄断分别被罚2.47亿元和2.02亿元。

  显然,中国反垄断执法并无国籍选择之分,看重的只是企业是否有垄断之实。

  至于“对外资企业施压”,更是误导读者。实际上,外资曾长期在中国享受超国民待遇。如今,中国已成长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改革开放的决心更加坚定,法制日益完善,没有理由“对外资企业施压”。

  一些外媒和外企对中国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感到“不适应”,心态不“淡定”,与外企曾长期享受超国民待遇的“习惯”有关。这也表明,过去多年来,中国对企业监管偏于宽松。面对中国严格反垄断等执法行为的新常态,它们尚未“做好准备”。

  近年来,中国加大市场法制建设,极力打造和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严格执行对垄断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可以预见,未来中国反垄断的执法力度会继续加强,涉及领域也会不断扩大。

  面对新常态,海外应该有好心态,客观看待中国依法规范市场秩序的行为。

  其实,这些受到反垄断调查的外企在海外被处罚并不少见。以微软为例,去年3月,微软因未能达成反垄断协议的承诺被欧盟反垄断机构处以总额高达5.6亿欧元的巨额罚单。面对这些处罚时,企业和外媒“抱屈”并不常见。

  现在,中国反垄断执法“突然严格起来”,并开始“与国际接轨”,逐步完善依法办事程序,维护市场秩序,其实最终受益的是在中国发展的所有企业,海外应有好心态来面对并为逐步完善的中国法制环境鼓掌。(据新华社电)

  中国反垄断史上最大罚单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从今年3月开始,根据举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合生元、美赞臣、多美滋、雅培、富仕兰(美素佳儿)、恒天然、惠氏、贝因美、明治等乳粉生产企业开展了反价格垄断调查,决定对合生元、美赞臣、多美滋、雅培、富仕兰、恒天然等六家乳粉生产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处罚,共处罚款6.6873亿元,成为中国反垄断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

  证据材料显示,涉案企业均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转售商品的价格或限定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行为。

  其中,对于违法行为严重、不能积极主动整改的广州市合生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计1.629亿元;

  对不能主动配合调查但能积极整改的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计2.0376亿元;

  对能够配合调查,并主动整改的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计1.7199亿元、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计0.7734亿元、富仕兰食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计0.4827亿元、恒天然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计0.0447亿元;

  对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的惠氏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及惠氏(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明治乳业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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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反垄断,垄断,中国,企业,调查

责任编辑:吴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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