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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敢点赞“买商品送等价车险”?

来源: 昆明日报 作者: 2017-05-12 17: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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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编李静/制图  

  记者倪瑗

  每一项政策实施后,总有一些人想“打擦边球”,对于云南车险这个百亿级的市场,也总有一些人想要分一杯羹。

  在云南商车费改快一年的时间里,打擦边球的“买商品送车险”新型营销模式开始“抬头”并有发展壮大的趋势。

  “买商品送车险”“买多少送多少”“闲置资源变现,人人参与捡钱”这些极具诱惑的宣传语充斥着我们的眼球。但经过记者调查,发现或许事实并非像其宣传的一样是“免费的午餐”。这种营销背后的盈利模式,商品价格、质量等等都值得深究。

  本质是“买车险送商品”

  本报记者开始关注“买商品送保险”这一现象,源于该行业一家企业的开业仪式。

  开业当天,该企业的形象店里面摆放了自行车、茶具、衣服、箱包、手表、耳机等上百种生活用品。

  通过和企业的负责人一番交流后,记者才搞明白,原来其营销的本质是“买车险送商品,买车险送等价的商品”。而“买商品送车险”只是为规避保监部门的监管而进行的反向宣传。

  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消费者从他们这里购买车险,其价格和保单都与从保险公司渠道购买的无异,不同于其他渠道的是,如果消费者从这里购买了车险,可以免费获赠与车险等价的商品。比如消费者在此买了一份5000元的保险,就可以从店里免费获赠“价值”5000元的商品,这些商品的“价值”,是通过商品上的价签来核算。

  该负责人强调,这种新的车险营销模式最初在沿海地区盛行,“前两年实体经济低迷,沿海很多厂家商品滞销,最初这种营销方式是为了去库存,后来慢慢就做大了。”据他介绍,这种营销模式进入云南是在2016年下半年,目前省内大概已经有五六家类似的企业在运营,大部分是省级代理商的模式,他就是山东某商贸公司的云南省级代理商。他说,自己以前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上班,被一个此前做这一行业的朋友说服一起投资了这个代理公司,“我觉得这是一种很有前景的营销模式,因为云南的车险市场巨大,是百亿级的市场。”

  随后,记者在昆明广福路富盛车市也发现了一家类似的店面。店面里陈列了几百种商品,营销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有上千种商品供消费者选择。其公司副总介绍,他们的总部在上海,这是在云南的分公司,目前也是云南几家同行中商品最多的企业,他们的运营模式也是“买车险送商品”。

  保单真实性

  在貌似掉馅饼的“高额”赠品诱惑下,记者首先关心的是在这里购买的车险保单到底是不是“真保单”。

  对于这个问题,记者走访的企业都表示,保单绝对没有问题。

  上述企业负责人说,“我们这里的保单都是正规保险公司的保单,出单后是可以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咨询的。我们是在不改变车主购买保单的保险公司、不改变车主的后续理赔服务的前提下,让车主能够获得同等价值的商品。”

  位于富盛车市这家公司的副总表示:“我们做平台,怎么可能做假保单砸自己牌子呢,再说做假保单,不是违法么。”

  随后,记者就保单的真实性致电咨询了云南保险行业协会,对方工作人员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保单应该是没有问题的。”通过该渠道购买过车险的消费者也表示,保单确实是保险公司出的。

  保单是真实的保单,还送同等价值的商品,那么这些企业靠什么盈利呢?

  盈利模式

  没有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上述这些企业也不例外。

  记者调查发现,这个行业的盈利主要靠两种方式,一是保险公司的返佣,二是加盟商的加盟费。

  或许大家都会疑惑,保险公司的返佣能够支撑同等价值商品的本钱吗?位于富盛车市这家企业的副总透露说,因为他们保单销售量大,因此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高返佣。

  “我们和大部分的保险公司都有合作,我们的返佣可以达到30%—40%,同时我们的商品大多以2折的价格进货,因此有较大的利润空间。”

  记者发现,事实上宣称的赠送同等价值的商品其实并不“等价”,消费者车险价格换购的商品以其标注的换购价格为准。而这些商品标注的价格比普通超市的价格要贵3—5倍,比如一提在超市售价约30元的抽纸,在该店铺标注价格为120多元;一桶10升的食用油标价200多元……除此之外,不少商品也是平时不常见的品牌。

  当记者质疑商品价格标注较高时,销售人员表示:“这是赠送的商品,你不能考虑它的实际价格。”

  而这类企业另一个赢利点则是大力发展加盟商。位于富盛车市这家企业的副总告诉记者,他们去年9月开业,到现在在云南已经有91家加盟店了,他们每周三、六下午都会举行合伙人分享会,发展加盟商。上述另一家企业刚开业就已经有近10家加盟商。

  位于富盛车市的这家企业副总向记者介绍说,他们公司县级加盟商的价格是20万,地市级的加盟商在50万左右,交了加盟费后,公司会给配发20万或50万的产品,之后加盟商就可以开展业务,再招加盟商了。

  上述另一家企业的董事长则跟记者透露,他们公司县级市的加盟费是20万,但如果是地市级总代,那么下面再有县级加盟,总公司就可以抽取市级代理10万,剩下的钱才归市级代理。另外,二级加盟商交给总公司的加盟费,一级加盟商可以提一个点,而且二级加盟商每成交的保险单子,一级加盟商还能提一个点。

  因此,这类企业都非常热衷于招越来越多的加盟商。但实际上,不少车主消费都是理性的,或许这桩生意看起来很美,实则赚钱很难,因为记者走访过程中,这些店面鲜有咨询的车主。

  监管灰色地带

  事实上,这类企业本质上都在做着车险业务,但是他们并没有保险销售资格,这也是他们为什么没有直接宣传“买车险送商品的原因”。

  上述两家企业都承认他们打了保险监管的“擦边球”。位于富盛车市的这家企业副总说,“这是一个监管的灰色地带,但是只要客户认可,我们也有存在的合理性”。

  既然没有保险销售资格,为什么还能大张旗鼓地卖保险呢?

  业内相关人士说,“监管也没办法实施,因为他们大部分都是以商贸公司为运营主体,是卖商品赠送保险,同时保单也是正规的保险公司出具,因此监管有难度。”但也有人说,只要监管住了保险公司的高返佣,这类监管难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另外,记者也注意到云南保监局已经关注到了这种营销模式,并于2016年7月18日,在官网进行了风险提示。

  云南保监局提示称:“不要轻信‘买商品送等值保险’。该类机构没有合法的保险销售资格,消费者的保险消费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有可能购买到假保单。”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版,简称《保险法》)的相关要求,保险公司应在与您订立保险合同时,就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向您作出明确说明,以确保您对保险条款的知情权,如若您将此事项交由不具有保险销售资质的机构经办,届时若发生纠纷您将难以维权。”

  “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低于保险单所记载的保险费金额向你销售保险产品均属违法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通过返还现金、送购物卡、电话卡等形式诱导您购买保险产品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将直接或间接侵害您及其他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擦边球,云南,实施

责任编辑:何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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