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6年拟实行“有车位可购车”政策
据国内媒体报道,北京市副市长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上表示,北京拟在2016年推出《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并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制定相关内容。先有车位,才有资格买车。 『图片来源于网络』 按照国际标准,机动车保有量与基本车位的比例应为1比1,与出行车位的比例应为1比0.2,然而北京市政府介绍,从1994年起,北京普通居民区配建停车位的指标仅为0.3至0.5户,而目前559万多辆机动车,户均拥车率已经达到0.7辆/户,基本车位缺口却高达350万个,出行车位缺口约30万个,尤其是老旧小区和平房胡同区停车问题最为突出。 对此有相关人士表示,在市场供需严重不均衡的情况下,在停车位有数百万缺口的情况下,如果单方面推行“有位购车”,必将导致停车位价格上涨,如果没有公开透明的机制和约束监督,很可能出现寻租腐败的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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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