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市交管局长宋建国受审认罪
在等待了3个月后,因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2015年5月25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出庭受审。根据检方指控,宋建国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多人办理“京A”号牌和其他事项,受贿金额达2390余万元。 宋建国现年61岁,他从1977年开始一直在公安系统工作。公开资料显示,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铁匠营派出所民警、丰台分局预审科预审员、蒲黄榆派出所所长、北京市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总经理、北京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处处长、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等职务。2007年,调任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早在2012年12月就有消息称,宋建国在北京购车摇号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而接受调查。不过,“平安北京”和央视在不久后都进行了辟谣,称其目前只是协助调查。12月底,宋建国因年龄到线被免去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 2014年5月27日,宋建国涉嫌严重违纪被“双规”。3个月后,他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年8月26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对宋建国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2015年2月6日,检察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就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 数次提到“京A”车牌 据起诉书指控,2004年至2008年9月,宋建国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谭峰(无业人员)的请托,为谭峰等人办理北京市通州区小城镇户口和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2010年8月至12月,宋建国先后收受谭峰给予的江诗丹顿手表两块,共计价值人民币47万元。 2006年12月至2012年6月,宋建国接受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的请托,为该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等事宜提供帮助。2008年至2012年,宋建国为其情妇王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人民币94万元的价格向翟玉堂购买其公司开发的位于通州区的房屋两套,收受翟玉堂给予的其公司开发的商铺两套,价值人民币486.408万元。 2007年至2012年6月,宋建国接受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总经理刘长江的请托,为新月公司等单位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和北京新月驾驶员培训中心恢复驾驶人培训许可等事宜提供帮助;接受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文贵的请托,为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和盘古大观大厦墙体电子显示屏设置提供帮助;接受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董栋华的请托,为北京国子监油画艺术馆有限公司等单位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 此外,2008年1月至2010年1月,宋建国利用其担任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荣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胜的请托,为荣兴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2009年春节期间,宋建国收受张胜给予的金条200克,价值人民币4.5万元。 方式隐蔽 以介绍买画受贿 值得注意的是,宋建国的受贿行为非常隐蔽,往往披着“艺术的外衣”。 据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4年4月,宋建国通过让上述人员到孙士平经营的北京荣德画廊购买字画的方式,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530万元。”“上述人员”即以上提到的刘长青兄弟、翟玉堂和郭文贵等。 宋建国本人很喜欢画,因此结识了开画廊的孙士平,两人认识长达20多年。刘、翟、郭等人通过宋建国介绍,常到荣德画廊购画。卖画收入,宋、孙二人各得一半。 律师解释 宋建国受贿与限购摇号无关 此案原定于2015年5月25日上午10时在一中院22法庭开庭,因交通拥堵,载有宋建国的囚车直至10时30分才驶进法院。 据悉,宋建国的家人作为证人不会到庭,记者也未获准进入法庭旁听。 上午9时40分左右,记者在法庭外见到宋建国的辩护律师赵运恒。赵律师称,大多数公众对案子都有一个很大的误解,老是把这个跟限购摇号联系在一起。实际上它们一点关系都没有。“第一呢,摇号这个是归市交通委管。第二点呢,限购政策以后他还是批,只是号牌有点特殊。”特殊号牌作为公共资源应该放进摇号池里,但实际上没有。赵律师表示,宋建国批号牌并没有影响到限购政策,也没有给摇号人带来任何不公平。 此外,赵律师还表示,媒体所称的2390万都是卖车牌得到的,也不属实。“实际上他是利用职务帮助他人办事,车牌只是非常小的一个部分,这么大的局长也不可能靠司机去卖号牌赚钱。” “今天要给他做的是罪轻辩护,他本人也是认罪的。” 但对涉案金额宋建国存有异议。首先,通过朋友卖画然后两个人分利润,这部分占了全部数额的2/3。“这在法律上根本就不成立,就是你给我一分钱我给你一分钱的东西,他没有高于市场价。这是平等的交易,所以不存在行贿的意图和受贿的意图。”赵律师表示,这个法律性质将是法庭上争议的主要焦点。 起诉书指控,宋建国索要了一部分贿赂。对此,赵律师认为,这是一个单方面的说法,根本没有第二个证据支持。“作为律师我们还是非常相信最后那2/3法院是不会认可的。” 赵律师向记者表示,审查起诉期间,在律师的建议下,已经把反贪局提出的300多万减掉了。 记者问及宋建国儿子的近况,赵律师称:“先不提了,这是下一步的事。” “京A”背后 宋建国司机、秘书等多人倒下 在涉及“京A”牌照的权钱交易中,宋建国并不是一个人,牵扯其中的还有他的儿子,涉嫌倒卖车牌已被调查。早在宋建国被调查期间,交管局的多位警员、掮客因牌照交易被提起公诉,部分已宣判。 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宋海燕在2007年至2012年11月期间,为他人办理“京A”牌照提供便利,受贿30余万元。最终,她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在此之前,宋建国20多岁的司机小管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2年,他受人之托并在宋海燕的帮助下,办理了一副“京A”牌照,获利5万元。就在2015年5月,宋建国的另一位司机杨常明被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罪名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其中,不得不提的是宋建国的秘书王飞,他同时也是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向王飞行贿的犯罪嫌疑人中,目前已有4人被判刑。 车管所京朝分所原警长宋某是王飞的中专同学,在王飞成为宋建国的秘书后,他也摇身变为掮客,帮人办理了5副“京A”牌照。在此过程中,宋某分文未取,最终以介绍贿赂罪被市一中院判刑2年。 2014年12月17日,曾做过出租车司机的白某犯行贿罪被市一中院判有期徒刑4年。他以42万元买通王飞办理了4副牌照。 另有一人王某某以37万元贿赂王飞,违规办理3副“京A”牌照,被市一中院判刑4年。 还有一人迟某向王飞“送钱”10万,分别为公司老板的女儿、干妈家的孩子办下了两个“京A”牌照。近日,迟某因犯行贿罪被市一中院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记者 严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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