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汽车

北京规定小区车位18%留给新能源车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2015-03-16 10:27: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原标题:北京规定小区车位18%留给新能源车

北京市政府近日公布了《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规定新建和改建的居住小区,要按区域位置的不同配套建设停车位。居住类建筑要把18%的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作为电动车停车位

此次出台的文件中明确,大幅增加居民汽车场库指标。按照距离市中心的远近,分为旧城地区和一类、二类、三类地区,以及商品房和保障房(又分销售类和租赁类)这两类情况,分别确定停车位指标。

其中,旧城地区商品房停车位配置的下限是每10户8个车位,上限是每10户11个车位。一类、二类、三类地区只设下限,分别为每10户11个、12个、13个车位。旧城以外这些地区的停车位配套不得低于下限值。同时,一般也不能高于下限值20%,如果高出了20%以上,就要开展停车位论证,并对社会开放使用。保障房的停车位指标则比商品房略低。标准中还规定,居住类建筑要把18%的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作为电动车停车位,同时还应设置无障碍车位。

据介绍,意见提出坚持“先批设施、后批住宅”的原则,确保街区级、社区级居住公共服务设施与住宅建设同步实施。 对于未按照时序建设、验收、交付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部门可对竣工的住宅建设工程不予规划核验,并对该建设项目其他建设工程暂缓核发规划许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暂停商品房预售和现房合同网上签约。这意味着,配套设施没有交付,楼盘无法通过验收,也无法销售。(张宏)

【稿件声明】凡来源出自长城网汽车频道的稿件,版权均归长城网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如对稿件有异议,请联系电话:18633491898, QQ:505792332,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网站:http://auto.hebei.com.cn

关键词:停车位,小区车位,新能源,旧城,公共服务设施,下限值,住宅建设,居

责任编辑:汽车君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