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传祺召回传祺GA3
日前,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5年2月12日起,召回2014年2月26日至2014年5月28日期间生产的部分传祺GA3轿车,共计1059辆。 召回范围:自2015年2月12日起,召回2014年2月26日至2014年5月28日期间生产的部分传祺GA3轿车,共计1059辆。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制造原因,安全气囊控制单元工作异常。极端情况下,可能出现气囊警告灯点亮、安全气囊自爆或车辆达到起爆条件时不起爆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 解决方法: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安全气囊控制单元,以消除安全隐患。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主动联系相关车主,安排免费检修事宜。用户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13-6666进行咨询。车主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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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