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0429-2021《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公告2021年第11号文),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此后出厂的车辆如具备自动驾驶功能,其技术说明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该标准规定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遵循的原则、分级要素、各级别定义和技术要求框架,解决了我国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的规范性问题。
中国标准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如下表。
驾驶自动化分级主要因素包括:车辆横向、纵向运动的控制(由驾驶员、自动驾驶系统?),车辆行驶范围内的交通要素(目标和事件)的探测和相应(由驾驶员、自动驾驶系统?),自动驾驶系统不能正常控制车辆时的后援(由驾驶员、自动驾驶系统?),设计的车辆自动驾驶运行范围(有限制?无限制?)。
0级驾驶自动化(应急辅助,emergency assistance) 系统不能持续执行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但具备部分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0级不是无驾驶自动化,系统可感知环境,并提供提示信息或短暂介入车辆控制以辅助驾驶员避险(如车道偏离预警、前向碰捕预警、自动紧急制动、车通偏离抑制等紧急情况下提供的辅助功能)。
1级驾驶自动化(部分驾驶辅助,partial driver assistance) 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动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且具备部分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对于1级驾驶自动化,驾驶员和驾驶自动化系统共同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并监管驾驶自动化系统的行为和执行适当的响应或操作(如车道居中控制、自适应巡航控制等功能)。
2级驾驶自动化(组合驾驶辅助,combined driver assistance) 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且具备部分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对于2级驾驶自动化,驾驶员和系统共同执行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全部驾驶操作控制,并监管系统的自动控制状态和执行适当的响应或操作。
3级驾驶自动化(有条件自动驾驶,conditionally automated driving) 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的全部控制。
自动驾驶系统不能正常控制车辆时后援用户以适当的方式执行接管。
4级驾驶自动化(高度自动驾驶,highly automated driving) 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全部驾驶操作控制,并在自动驾驶系统不能正常控制车辆时自动转入后备安全状态。
对于4级驾驶自动化,系统发出介入请求时,用户可不作响应,系统具备自动转入后备安全状态的能力。
5级驾驶自动化(完全自动驾驶,fully automated driving) 系统在任何可行驶条件下持续地执行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全部驾驶操作控制,并在自动驾驶系统不能正常控制车辆时自动转入后备安全状态。
对于5级驾驶自动化,系统发出介入请求时,用户可不作响应,系统具备自动转入后备安全状态的能力。
5级驾驶自动化在车辆可行驶环境下没有设计运行范围的限制(商业和法规因素等限制除外)。
(作者是: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 刘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