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赵健)1月9日17时27分许,北戴河大队指挥中心接当事人高某报警称:在北京方向卢龙下道口发生追尾事故,前车没停直接走了。
接报警后,副大队长林楠立即出警。到现场后,经过调取后车行车记录仪发现该事故是由于前车错过下道口想向右侧并道,直接将车停在最左侧行车道,后方机动车避让不及导致,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前车驾驶员驾车逃逸。
行车记录视频无法看清车牌号,只能确定驶离车辆为一辆白色的东南牌轿车。民警立即调取了事故地点前方K221+100米处卡口事故发生后10分钟内所有车辆通行数据。经过排查比对,最终锁定一辆唐山牌照的白色东南轿车。通过公安网信息查询到车主电话,与驾驶员取得联系,并要求驾驶员立即到大队处理该起事故。当晚22时许,驾驶员耿某到大队处理事故并对自己发生事故后因车辆无第三者责任险怕无法承担事故损失遂驾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驾驶员耿某因肇事逃逸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民警依法对其肇事逃逸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