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昨天继续召开,关于贯彻《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交审议。报告提到,目前全市在用重型柴油车共24万辆,已有5万辆重型汽车具备排放远程监测功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了联网。计划全年完成对150万辆次重型柴油车监管执法。
报告提到,2020年1—8月,本市4项污染物浓度持续保持同期最低, PM2.5累计浓度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累计优良天数170天、同比增加20天。
自今年5月《条例》实施以来,各相关部门进一步集中力量、密切配合,依据《条例》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本市加强远程排放监管,逐步推进远程排放监控覆盖比例。目前全市在用重型柴油车共24万辆,已有5万辆重型汽车具备排放远程监测功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了联网。
按照《条例》规定,新生产重型柴油车已全部安装远程排放终端。国五及以上标准在用重型柴油车,按照要求由汽车生产企业和零部件企业配合车主于2021年底前完成改造。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排放远程监测管理平台实时监控车辆排放状况,回溯行驶轨迹、统计违规线索、对车辆所属行业及活动强度进行分析,已发现违规线索约6000起。
针对重型汽车未正常联网的违规线索,市生态环境局已逐一约谈了五家生产企业,并正式致函通报了存在的问题,要求其认真查找原因,排除故障,确保车辆稳定传输数据。
推进区域协同方面,报告提到,3月底生态环境部为京津冀三地开通机动车超标数据平台权限,实现了京津冀超标排放车辆数据共享。三地可自主查询车辆异地处罚信息,建立了“黑名单”管理制度。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编制了《京津冀三地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试行)》。三地同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目前,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同步推进“一机一码”登记管理,跟踪机械使用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现场执法。
报告提出,下一步将聚焦重型柴油车监管。突出精准执法,完善远程排放监控执法程序,充分发挥科技手段作用,精准发现重型柴油车超标上路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同时,通过路检路查、入户检查,全年完成对150万辆次重型柴油车监管执法;督促用车大户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自检自查。进一步强化检验机构监管。突出严查弄虚作假,完善记分管理制度,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全年实现对全市检验机构执法检查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