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股份子公司遭工信部处罚 暂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质
中国网汽车2月6日讯 力帆股份(以下简称“公司”)2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乘用车”)于2月4日收到工信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产品违规,工信部决定撤销力帆乘用车违规车型混合动力城市客车产品《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工信部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暂停力帆乘用车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 2016年9月,财政部向工信部抄送了《财政部关于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确认力帆乘用车申报2015 年度中央财政部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353 辆车电池芯数量小于公告数量,1328 辆车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经核实,问题车型为力帆乘用车生产的LF7004DEV型纯电动轿车和LF7002EEV型纯电动轿车。 为此,工信部决定撤销力帆乘用车上述两个车型的产品《公告》,暂停力帆乘用车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并责成力帆乘用车进行为期2个月整改。 力帆股份表示,公司2016年已全面停止生产《处罚决定书》所涉的两款纯电动轿车,并已研制完成前述两款车型的替代产品——LF7002FEV和LF7004FEV 纯电动轿车。替代产品已进入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并纳入工信部2016 年11 月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 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
【稿件声明】凡来源出自长城网汽车频道的稿件,版权均归长城网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如对稿件有异议,请联系电话:18633491898, QQ:505792332,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网站:http://auto.hebei.com.cn 关键词:工信,股份子公司,新能源汽车,处罚决定书,公告,推广应用,推荐车型,公司,纯电动轿车,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