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利“霸王硬上弓” 取消经销商授权
最短开业不足10个月 深圳佳鸿索赔1.49亿元 -新快报记者何军 以大欺小、恃强凌弱,这些“霸王条款”的词汇如今在豪华汽车品牌厂商之间上演。 不久前,法拉利玛莎拉蒂中国向深圳市佳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佳鸿)发送了一份解除授权协议律师函,要求解除后者法拉利经销服务的授权。 而深圳佳鸿很委屈。 法拉利说佳鸿卖竞争对手的车 事情的起因有点扑朔迷离。 2011年12月,法拉利玛莎拉蒂中国与佳鸿集团签署意向书,授权后者经营法拉利和玛莎拉蒂双品牌业务。随后,该经销商集团旗下的郑州法拉利4S店与东莞法拉利4S点分别于2012年12月和2013年5月正式营业,这距离今年3月法拉利“发难”尚不足10个月。 但今年2月,佳鸿集团高层被法拉利玛莎拉蒂中国高层召集开会,后者突然质问佳鸿集团旗下相关公司为何销售竞争对手的品牌。该公司负责人称,原来公司名下有一家公司经营迈凯伦,但这家公司已经在很多年前转让出去了。 位于新的广深“大动脉”沿江高速前海出口聚集了大片名车荟萃的4S店,这里也是由深圳佳鸿名车集团全力打造的世界名车博览中心。这里已经落成的豪车4S店有:劳斯莱斯全球最大售后中心、BMW中国华南区首家5S旗舰店、捷豹路虎全球最新标准4S店、凯迪拉克全球最新标准4S店、进口大众全球最新标准4S店。 虽然深圳佳鸿否认销售竞争对手的车型,但法拉利方面态度坚决,最终发出了终止深圳佳鸿经销协议的律师函的“冲突”。 这引起深圳佳鸿的强烈不满,于是,今年4月,深圳佳鸿正式致函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列举了法拉利在授权协议中存在的“霸王条款”,投诉整车厂商与经销商之间不平等的游戏规则。 深圳佳鸿索赔1.49亿元 对此,深圳佳鸿认为,“法拉利玛莎拉蒂中国滥用自身市场支配地位,涉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经销商利益,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在其出示的“法拉利品牌投入明细”表中,包括固定资产总额(含装修费)、经营费用、库存、人员遣散费、经营以来的亏损、预计未来几年盈利或亏损几项,共计约1.49亿元人民币,其中,东莞公司为8300万余元,郑州公司为6600万余元。 而法拉利方面则认为,法拉利中国开展的所有业务,包括经销商合作与管理,完全符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其依据是2005年颁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其实,《办法》自颁布以来一直争议不断,整车企业即被赋予了太大的权力,经销商即使做得再大,始终难以摆脱从属地位,只能对整车企业“言听计从”。而近期,随着对进口车反垄断一事关注的升级,业内关于修改《办法》的呼声愈来愈强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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