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该不该“痛打落水狗”?
530.97万辆的汽车召回数量,打破了历年来的纪录,也为2013年的汽车维权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一年来,质检总局很忙,汽车企业也诚惶诚恐,从拒不召回到被动召回,总算是有了进步。尽管我们仍时不时会听到“全球召回中国除外”的段子,被迫接受企业“不传谣、不信谣”的布道,但该来的躲不掉,不管多顽固的车企,撑到最后都向中国市场示弱了,中国消费者也渐渐挺起了腰杆。 车企不愿主动召回,一是因为他们对有关部门还抱有幻想,从前他们受到过“特殊关照”,今天仍不缺少徇私空间;二是因为中国车市仍充斥着品牌迷信,神车层出不穷,摆个牌位就可以让善男信女们前来膜拜。 有了立法,不代表我们可以高枕无忧。延迟召回的副作用,比拒不召回还要严重。一些因质量缺陷引发的全球召回,如果不包括中国市场,相当于车企为用户打了保票。在用户放心使用的时候一旦出了问题,车企犯的就是“故意杀人罪”。 召回是法制进步的表现,但绝不是车企的秀场。有的企业把召回当做危机公关,甚至当做品牌营销的一部分,高喊自己是车企的良心,无非是为了继续给消费者洗脑。借用当前流行的一句话:“你在中国这么嚣张,你妈妈知道吗?” 我们可以为负责任的主动召回叫好,但绝不应该为被动召回喝彩。相反,应该“痛打落水狗”。车企延迟召回对消费者会造成多大的损失?美国的例子可以作为借鉴。 几年前,在丰田召回门事件中,丰田因没有在5个工作日内向美国公路交通安全局递交召回申请,被重罚1735万美元。令人震惊的是,丰田还遭到美国数百万车主起诉,就召回事件导致所购车辆价值“缩水”,付出了11亿美元的“天价和解费”。 晚召回了几天,罚!因为召回导致二手车价贬值,罚!中国的汽车法规为何做不到像美国那样“残忍”?有商务部专家称,一旦执行“过分严格”的标准,会扼杀正在成长中的中国汽车产业,而盲目追求高质量,不仅会增加产品的成本,更会扼杀厂商的创新。当“中美国情有别”为仁慈的法规创造了生长的土壤,那些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就不得不成为“伟大民族汽车产业”的牺牲品了。 前不久,现代起亚因虚报油耗给美国90万车主赔付了3.95亿美元,就是因为被“闲来无事”的美国消费者打了小报告。相比之下,那些因产品质量缺陷坚持维权的中国消费者,在一些我行我素的汽车厂家眼中,是典型的“刁民”;在一些凡事必谈产业利益的专家眼中,是自主事业的“蝗虫”;在有关部门眼中,则是最大的不和谐因素。 美国消费者维权途径比较多元化,遇到车企的欺诈行为,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索赔。如果车企拒不赔偿,则会被处以巨额罚款,消协还会号召消费者抵制其产品。这些遏制措施,让不良车企无处遁形,也让他们始终怀着忌惮的心理,谦卑地对待消费者。 对待汽车召回,我们要学习美国“痛打落水狗”的精神,消除企业的侥幸心理,关闭企业徇私的空间。真正有实力的企业是打不残的,严格的消费者保护法规,也会为中国汽车产业赢来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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