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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汽车三包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http://www.hebei.com.cn 2013-01-16 11:2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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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5日,质检总局官方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将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为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迈出了一大步。

  三包责任规定中表明,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全文在第二页和第三页,若想详细直接了解重点的“三包责任”规定的官方内容,请直接查看第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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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汽车产品,质检总局,销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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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太平洋汽车网
责任编辑: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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